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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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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 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2021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4-06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21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现结合实际,制定2021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类

    我院2021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137位学生分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2个专业。

二、分流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2.坚持顶层设计原则,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资源配置情况,确定专业类内各专业接收学生的上限人数(75人),保持学科专业持续稳定发展。

    3.坚持自主选择原则,学生根据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结合自身学习情况,自主确定专业类内的专业志愿排序。

    4.坚持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将学生第1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作为专业分流的排序依据,遵循专业志愿顺序,在类内对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三、专业分流

    1.制定方案。4月6日,召开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会议,讨论确定实施方案。

    2.公布方案。4月6日,通过学院网站、教职工微信、qq群等途径公布实施方案。

    3.分流动员。4月7-8日,班主任组织学生填报志愿表。

    4.志愿填报。学生必须填写志愿申请表,4月11日上午12:00之前班主任把附件2志愿表(需学生本人签名)报到学院。每位学生只能填报所在类内的专业,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填写专业,且不得相同、不得空白。任何人不得更改上交后志愿申请表中的信息。

    5.专业确定。学院针对学生申请情况进行数据汇总。如填报人数超过专业上限人数时,按照专业类内学生第1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的排序,绩点高的学生优先进入第一志愿专业。

    6.学院研究。4月13日下午,召开专业分流领导小组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就学生分流结果进行讨论和研究确定。

    7.结果公示。4月13-16日分流结果院内公示。

    8.结果上报。4月18日12:00前专业分流结果报教务处。

四、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专业分流工作。

      2.专业分流前,认真做好对学生的宣传动员和正确引导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就业状况及专业特色,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3.方案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2年4月6日


2021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琼  吴祥为

副组长:张震  姚洪章

 员:唐俊  汤婕  樊霆  徐王栋

 书: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