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7个教师节。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大力营造敬业立学、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的热情,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发现和宣扬我院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严谨笃学、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切实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教育作用,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刻领悟贯彻党和国家、学校的各项教育政策精神,并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1.在教育教学方面,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深化教学改革,帮助学生且效果显著,用自己的良好风范教育、感染和影响学生,起到较好的表率作用;
2.在科学研究方面,勤于钻研专业知识、业务精湛,成果丰硕,勇于创新和实践、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在行政管理方面,管理能力突出,服务师生热情周到,获得师生一致好评;
4.在社会服务方面,关心支持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为学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学院赢得良好声誉。
三、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党支部组织发动宣传,充分发动全体师生,自下而上,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每个类别推荐1-2人参加评选(推荐对象为全院教职工,不限于各自支部)。于8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中西部综合楼513办公室。
2.撰写材料。后期学院将组织人员对获选最美教师进行相关事迹材料的撰写。
3.评选表彰。学院评审小组根据推荐结果及被推选人的情况进行评议,初选“最美教师”名单报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并在院内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并予以表彰。
四、相关要求
1.各党支部所推荐教师的事迹要确保真实,在精神层面感动人,富有教育意义和宣传价值,能够发挥影响力、传播正能量。
2.各党支部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树立教师形象、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抓手,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家长的参与积极性,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3.各党支部要把握住本次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新闻点,切实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向社会展示我校教育工作、教师风采和取得的成就,为学校工作服务。
附件1:学院“最美教师”先进典型推荐表.doc
附件2:学院“最美教师”先进典型推荐汇总表.doc
资源与环境学院党委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