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安徽农业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的现状,现就开展部分空缺科级干部岗位任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 以德为先原则;
(四)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坚持事业发展需要与人岗相适相结合原则。
二、选任岗位
1.资源与环境学院党政办主任(学工组长)(正科级)1名;
2.资源与环境学院正科级组织员1名;
3.资源与环境学院正科级辅导员4名。
三、任职资格与条件
选任人选必须符合《安徽农业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基本条件和资格。
四、选任程序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2.资格审查。学院党委会同党委组织部、校纪委办、人事处,对民主推荐产生的初步人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确定考察对象。学院党委会综合考虑工作需要、人选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 民主推荐和征求意见等情况,研究确定拟提任的考察对象人选。
4.组织考察。学院党委组织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按照干部选任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研究决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提任的岗位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校下发文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1.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奋发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2.干部选任实行全程纪实。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干部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资源与环境学院纪委:65786313,zhxy jw@a h au.e du.cn
党委组织部:65786101、zuzhibu@ahau.edu.cn
纪委办:65785630、jw@ahau.edu.cn
中共安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