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科发展的若干激励政策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9/6/10)
1、启动实施《资源与环境学院青年培育基金计划暨学科发展配套培育计划》,一是青年教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二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高水平SCI论文后补助计划;三是教学质量提升培育计划(主要是指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安徽省教学成果奖等);四是平台建设计划。
其中,青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计划3万元/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发表SCI论文(ESI前3%)后补助计划1万元/项和0.5万元/篇;教学质量培育计划中国家级规划教材5万元/个,国家级精品开发课程5万元/个,安徽省教学成果奖2-5万元/个;平台建设计划包括培育省部级实验室等平台,前期2万元培育,批准后再后补助3万元。
2、2019年度年终绩效奖励中对学科发展和第五轮学科评估具有重大贡献的科研业绩(包括项目、成果、社会服务、重大学术会议等)进行奖励。
(1)发表高层次论文(SCI论文ESI前3%)、获得省部级等级奖、批准获得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等标志性成果,以及以学院名义承办国内顶级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在原有奖励分值的基础上再进行奖励。
(2)获批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每个给予1万元奖励。
(3)鼓励单个专利进行转化和转让,专利转让即给予奖励,一般而言转让金额10万元以上,转让奖励的基数为0.6万元/个,根据转让金额数量扩大奖励力度。鼓励专利进行应用(需要相应的专利应用素材和支撑证明材料),专利应用每个给予0.2万元,视其影响力进行扩大奖励力度。
(4)对所产出的科技成果进行典型服务区域、农村或企业等主体,并取得显著成效和社会反响的给予一定奖励,需要完整提供技术内容、服务主要方式、服务产生的效益等内容,需要凝练500字左右的典型服务材料,鼓励团队式申报,由教师或团队申报,学院组织评审,评审通过者每个给予0.3万元/个奖励。
3、对精准引进符合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大气科学等学科方向四类人才/团队及以上,给予主要负责引入的人员2万元/人奖励,三类人才翻倍,二类及二类以上人才再翻倍奖励。对柔性或兼职引进双聘讲席教授、重要人才,给予主动引入者每个0.3万元奖励。
4、对教研取得重要进展(包括省部级教材、省级精品课程、教学成果奖等),在原有奖励分值的基础上再进行奖励。指导学生获得A类赛事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以及B类赛事二等奖、一等奖,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配套奖励。
5、进一步开放学院学科公共平台、实验中心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为广大青年教师使用,使用交接和手续有教师及服务平台仪器协商解决,仪器设备使用免费,所需的常规性公共药品、试剂、耗材等费用从科研管理费中实报实销,并且给予提供服务的平台管理人员一定的奖励,由学院考核委员会根据服务登记情况商定确定奖励金额。
6、对于在学科公共事业中付出贡献的教师团体且取得显著效果,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奖励金额由学院考核委员会商定。
7、本政策自发布时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