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会议室的使用管理,提高利用率,确保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更好地为全院师生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院提供的会议室范围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会议室包括:
序号 |
会议室 |
可容纳人数 |
管理人 |
联系电话 |
1 |
111久易学术报告厅 |
117人 |
刘怡青 |
65786208 |
2 |
510会议室 |
70人 |
朱晓晨 |
65786595 |
3 |
503党员活动室 |
30人 |
4 |
506会议室 |
16人 |
5 |
105、107教室 |
30人、40人 |
宫志锋 |
65786311 |
二、会议室使用细则
1、会议室日常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借用会议室,相关多媒体设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使用调试。
2、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为避免会议发生冲突,学院教职工使用会议室,须提前向相关管理人登记备案;涉及校外人员参会使用会议室,申请人须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填写《资源与环境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3、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会议人数等,如有需办公室协办的事项请提前注明,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4、如遇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5、使用会议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损坏赔偿,未经学院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6、使用会议室应保持场地整洁,用后及时整理,桌椅等恢复原状,并进行安全检视,切断电源,关好窗、空调,锁好门,将钥匙及时交还办公室相关管理人员。
7、学院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及时做好会议室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确保会议室环境整洁、正常有序运转,确保为全体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