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22〕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土壤野外校核与制图及文字成果汇总服务”项目任务要求,为保证项目任务高质量完成,需要地方单位参与协助完成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土壤野外校核与制图及文字成果汇总服务项目(二次)的数字化局域网展示平台工作。需向合作单位六安市空间数据应用有限公司转账15万元,按照合同规定分两批拨付。
公示期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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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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