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22〕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国家三普内业验收规定和“宁国市土壤三普外业及内业质量控制”项目任务需要,为保证项目任务高质量完成,需要专业机构参与协助完成宁国市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审核工作,现向合作单位杭州环研科技有限公司转账2.2万元,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拨付。
公示期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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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