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 号)有关要求,结合特色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的需要和学院实际,现制定学院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细则:
一、审核对象:按照学校规定的导师遴选程序,取得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经费充足。
(二)招生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9周岁(截止至招生当年8月31日)。三类及以上人才、国家级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一类在研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2周岁;二级教授且为在研二类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三)业绩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符合所在学位点研究方向):
1.2024年度主持立项二类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
2.2024年度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论文2篇;论文分区以校图书馆检索报告为依据。
3.2024年度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省部级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
(四)尚在首聘期内的校引进人才(每个引进人才首聘期内除业绩指标外,确保1个人才指标,该指标由研究生院单列)、国家级人才可不受业绩条件限制申报。
在满足业绩条件(一)至(三)的基础上,主持立项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为标杆的二类及以上项目优先推荐。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减少其招生计划或暂停其招生:
1.有《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暂停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2.超过4年未毕业的博士生数占全部未毕业博士生的比超过50%(不含50%),暂停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3.无考生报考或报考录取后考生放弃入学等原因而没有招到学生的导师,停招一年,不纳入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
4.上年度在教育部、安徽省或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有问题论文等情况,暂停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四、时间节点:
1.学院制订博导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细则(4月10日-14日)
学院教授委员会制订博导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细则,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2.个人申请(4月15日-4月20日)
申请人填写《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博导招生资格审核论文检索申请单》(见附件),于4月20日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至学院。
3.学院审核公示(4月21日-23日)
学院审核,经教授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推荐,并在学院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将排序结果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五、相关说明
出现本办法规定外的其他情况,最终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附件1: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附件2: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3:博导招生资格审核论文检索申请单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