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及要求,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以及资助工作已完成。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测评小组推荐、辅导员审批、学院审查、公示无异议,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0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王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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