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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关于采用课程论文进行考核的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 2022-11-20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论文的评分标准,严格课程论文的学术规范,根据《安徽农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21)24 号]文件,从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起,对采用课程论文进行考核的课程作如下要求:

一、采用课程论文考核的适用课程

课程论文作为期末考试的一种考核方式,适用于专业导论类课程、选修类等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不适用于该考核方式。

二、课程论文的学术要求

1.课程论文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应能体现学生通过本门课程学习,了解课程内涵,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

2.课程论文采用的语言、字数以及撰写格式由任课教师或者课程组确定,要求论文语言表达准确、立论正确、结构严谨、推理严密、引文规范、论证材料真实可靠;

3.课程论文应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的学术研究成果;

4.论文同时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阅卷要求

1.任课教师或者课程组评判课程论文应坚持学术要求;

2.任课教师或者课程组必须按照课程特点制定考核的评分标准和依据,据此评判课程论文;

3.任课教师在阅卷时需要检测学生课程论文是否有抄袭或剽窃他人的学术研究成果的现象。对于检测后重复率超过25%(含25%)的,退返学生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进行查重,其中通过查重的成绩计为60分,未通过查重的成绩按“0”分记载;

4.学院可以对课程论文进行复查,对于检测后复制率超过25%(含25%)的,学生该课程成绩按“0”分处理;

5.课程成绩由课程论文成绩与过程考核(如期中考试、实验、测验、作业、报告等)成绩组成,各组成部分占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确定;

6.期末提交的课程论文考核成绩原则上不超过学生该课程最终考核总成绩的 50%,其中课程过程性考核材料由任课教师保存 5 年备查;

7.阅卷结束后将评分标准、查重结果、学生课程论文、过程考核评价依据等一起按学校要求装订后提交学院。

四、其他要求

1.课程论文的考核要求要向学生告知;

2.鼓励各系部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方式方法在学校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相关课程论文的考核要求,同时提交学院、教务处备案。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2年11月20日